(七)建立实行重点县、乡管理制度。
五、考评与奖惩
(一)每年年终,由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考评,排出名次。
(二)对采取措施有力、完成任务好的市,予以奖励。
(三)对未实现森林草原防火控制目标的市,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省、市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河北省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市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体系由林火监测和火险预警两个系统构成,实现及时发现森林火情,准确预测森林火灾发生、发展趋势的功能。其中林火监测系统由卫星监测、航空巡护、高山瞭望、地面巡护“四位一体”的林火监测体系构成。火险预警体系由预警中心、森林火险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组成,可以对火险天气、火险等级和林火行为等进行预报,配合与之对应的预警响应机制,实现科学防火。
一、建设现状
我省森林火险监测主要依靠人工瞭望、地面巡逻、卫星监测等手段,视频监测点很少。受监测地域广阔,人员偏少,监测手段落后的影响,监测覆盖率低,不能及时发现火情,极易贻误战机,亟待完善。同时我省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尚未建立,重点林区森林火险监测站分布极少,急需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系统。
二、建设目标
通过升级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拓展林火视频监测范围,加强林火监测系统建设等手段,到2015年,使重点林区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形成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空中与地面相结合的全天候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建设省级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中心,在重点林区建设森林火险监测站和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初步建成高效、准确,覆盖全省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测预报体系,提高森林火险预报的针对性。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
(一)林火监测系统建设。2011年投资210万元,升级省卫星林火监测系统,使其能够接收FY-3气象卫星和EOS系列卫星数据,提高卫星林火监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十二五”期间再投资20160万元,建设410个视频监测点,形成覆盖重点林区的视频监测体系。
(二)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建设。2015年前投资728万元,建设省级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中心,在重点林区建设森林火险监测站86个、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20个。
四、资金筹措
升级省卫星林火监测系统资金210万元由省本级解决。其余20888万元通过向国家林业局申请森林防火项目,由中央和地方(省、市、县)共同解决。按国家现行森林防火项目投资中央和地方配套比例6∶4计算,中央投资解决12533万元,地方配套8355万元。其中地方配套省、市、县按5∶3∶2比例测算,省本级需投资4178万元,市、县两级投资4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