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践行“两个最大”理念,狠抓“三基工程”建设,积极主动履行公安职能,在我县处置“11.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推进省级重点工程滩坑电站移民、开展“8.15”炉西峡意外事件搜救等工作中,信息灵敏、行动迅速、不畏艰辛、连续作战,有效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县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县公安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同时希望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机关各单位学习先进,锐意进取,奋勇拼搏,为我县实现“三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持和谐稳定的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