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抓落实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凡是省政府领导职责分工内能决定的工作,一律不上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倡多用省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形式解决问题。

  第四条 落实政府文号、文字总量控制。

  2011年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鄂政发、鄂政办发、鄂政函、鄂政办函、鄂政办电等主要公文按近5年发文字号平均数精简10%,今后每年以此为基数适度调减。

  以省政府名义制发普发类文件(不含法规、规章、条例、规划),字数不超过5000字;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普发类文件,字数不超过4000字,提倡千字文。发文标注紧急程度、密级、是否公开等事项。

  省政府各部门年初制定需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计划,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当年发文总量已达计划数的部门,不再申请发文。省政府办公厅加强管理,及时提醒预告,年底通报各部门文号使用情况。

  第五条 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大力推进全省政府系统政务内网建设,尽快实现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政务内网互联互通,确保运行安全、快捷。

  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省政府令、鄂政发、鄂政办发和普发类鄂政函、鄂政办函、鄂政电、鄂政办电等公文(涉密文件和敏感性文件除外)由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其他公文视需要印发少量纸质件。

  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发布审核把关。

  第六条 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完善政务快捷反应机制。实行政务值守行政首长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强化政务指令办理和反馈时效,信息接报30分钟内办毕,重特大突发事件每天跟踪报告3次以上,省领导批示即接即办、限时反馈。

  加强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加快构建反应快捷、指挥有力、现场控制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建立中部地区应急管理合作机制;启动全省政府系统应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聘请应急管理专家参与省政府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实行突发事件信息分级报送。迟报、瞒报、漏报的地方和单位,限时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第七条 强化督查工作重点。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