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10%用于残疾人事业,成立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过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发各类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捐赠,为残疾人募集慈善资金。
(六)文化体育。
1.任务目标。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特殊艺术水平,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2.主要措施。
(1)有计划地落实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送服务上门,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在县城图书馆建立残疾人阅览室,利用这些平台提升残疾人素质,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2)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文化进单位”、“文化进社区”等活动。举办残疾人书法、美术、摄影等培训、比赛和展览,组织开展“全县残疾人才艺比赛”活动,向全社会集中展示残疾人的文化艺术才华。
(3)扶持创办残疾人文化艺术基地,并请专人进行指导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参加全省残疾人文艺汇演,发现和培养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
(4)贯彻《
全民健身条例》,推广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和健身器材,经常性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指导、支持、引导社区、学校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引导农村残疾人参加自强健身体育活动。
(5)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的推动作用,积极输送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组团参加2014年全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参加2012年第三届全省聋人运动会、2013年第三届全省特奥运动会和2014年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
(6)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人员信息数据库,完善优秀运动员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加强就学、就业、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七)法制建设。
1.任务目标。完善残疾人工作政策体系,落实扶残助残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确保优惠政策惠及残疾人,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2.主要措施。
(1)完善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康复医疗、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在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时,将扶助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纳入其中。
(2)建立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联维权中心,配备专人协调、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建立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4)开展“扶残助残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形成面向残疾人的经常性法律援助机制。城乡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