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普惠特惠,全面发展。按照普惠加特惠、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和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无障碍建设、权益维护等,加快事业发展和制度建设,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的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形式,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坚持把基层残疾人工作特别是城乡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基层残疾人组织和人才建设作为重点,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特殊服务需求。
三、“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1.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康复政策法规,全面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等重点康复工程,不断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康复服务”。“十二五”期间,免费施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200例,免费验配贫困听力残疾人助听器300台,免费验配贫困低视力患者助视器25副,免费安装贫困下肢缺失者假肢15条;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完成5名贫困聋儿、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助。继续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15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500例,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25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5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5例,智残儿童康复训练20名;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100名,供应辅助器具500件;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300名等。
2.主要措施。
(1)创新康复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院等公益机构的作用,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和咨询等服务。
(2)制订完善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和康复救助制度。加强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将脑瘫、截瘫、偏瘫训练和残疾矫治手术、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患者服药、聋儿语训、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低收入残疾人的各项医疗费用简化报销手续,提高报销标准;医疗康复所需费用经报销后仍可能造成残疾人返贫的,应实施医疗救助。制定出台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制度。
(3)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中的康复工程和一批重点康复项目。开展“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专项行动,对符合条件并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残疾孤儿及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免费人工耳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服务,使残疾儿童及时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
(4)建立健全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康复室,开展康复训练、家庭病床、转诊随访、亲属培训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开展“康复助残示范社区”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