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做好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做好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规划分局,增城、从化市规划局,市规划协会,各有关规划设计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评奖分5类单项奖,每个奖项分设金、银、铜奖。本次评优活动由政府部门组织,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不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省建设厅的工作部署要求,9月14日,叶浩军副局长主持召开本次评选工作小组会议,传达省建设厅文件精神,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局负责组织申报的奖项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我局负责广州市范围内“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和“岭南特色街区奖”两个项目的受理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请各有关规划设计单位登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www.gdcic.net,进入“下发文件”),查阅《关于做好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505号)。
  经请示省建设厅,“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和“岭南特色街区奖”均针对街区,前者特指设计方案,后者特指实施效果好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在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宣传教育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907室,联系人:黎栋梁,电话:83329892)。
  我局将于9月23日前召开参评对象座谈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机构
  我局对本次评选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评优工作小组,由叶浩军副局长牵头,杨惜敏副总工负责,由宣教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附后)。
  我局将适时成立评选专家委员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10月31日前完成初评并上报省建设厅。
  四、由自动化中心在“规划在线”(www.upo.gov.cn)开辟评选活动专栏,宣传活动意义,普及岭南文化、岭南建筑知识,发布本次评选活动动态信息。请各申报单位予以关注。
  五、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宣教处负责日常联络、督办、跟踪,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媒体报道,对口联系省建设厅;规划处、建管处、设计处负责推荐评选专家;编研中心、规划院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协助整理我局的上报材料;自动化中心负责做好网上专栏宣传,普及岭南特色文化、建筑、设计等知识,发布活动信息;档案馆负责提供相关档案资料,配合宣传;规划协会负责提供规划编制资质单位名录。
  请以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于9月16日前,将本单位(部门)的联系人名单报局宣教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