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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批准圣雄集团在黑山区域进行煤炭开采报告的批复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批准圣雄集团在黑山区域进行煤炭开采报告的批复
(吐地行〔2009〕49号)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批准圣雄集团在黑山区域进行煤炭开采的报告》(托政发〔2009〕12号)收悉。2008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带领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自治区主席助理、水利厅厅长王世江一行视察新疆圣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时,王乐泉书记指出:“圣雄集团现在准备要开工,临时还要用煤,五年以内先用黑山的。我说是五年,如果第六年那边 (马兰基地整装煤田)还没弄成,这边(黑山露天矿)还可以继续用。主要是要抓紧办。你们过完春节就上黑山先干,其他事由吐鲁番地区和国土资源厅协调。”
  根据王乐泉书记的指示精神,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圣雄集团在黑山煤田东部区域进行煤炭开采(时间为五年),开采范围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明确的新疆神华集团所属黑山煤田东部区域,拐点坐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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