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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芷政办发〔2009〕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5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婚检”)。为保证免费婚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免费婚检的意义

  婚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生活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和传染性疾病,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免费婚检的原则

  免费婚检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坚持倡导与自愿原则。积极倡导科学婚检理念,引导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自愿参加婚检。

  (二)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原则。用科学快捷简便的工作方法为准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服务。

  (三)坚持婚检结果保密原则。强化法律意识,婚姻登记部门和免费婚检机构要维护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婚检结果要严格按照保护隐私的原则,“一对一”的反馈给本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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