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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构筑社会
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芷政办发〔2010〕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高度稳定,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函〔2010〕10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为标准,以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为主线,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为目标,依照《湖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及怀政办函〔2010〕105号要求,全面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构建平安芷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此次整治行动,县里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治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建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民政局、安监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旅游局、广电局、消防大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行动时间及内容
  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时间从2010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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