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县水污染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职责
应急救援组:负责对事件现场按照处置规范及要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救援或增援。根据水污染事件性质、程度和类型,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评估咨询组 对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水污染事件专家库专家组成。
应急监测组 负责对事件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和提供技术支持;向指挥部提交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类型,由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
安全保障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安全警戒范围,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畅通;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如果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疏散现场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
医疗救护组 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必要时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由县卫生局负责。
新闻发布组 负责对应急事件的宣传、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接待。由县新闻外宣办负责。
后勤综合组 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电力、供水等正常运行。根据水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相关单位负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县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县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危险化学品储运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
3.1.2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县环保局负责各种环境污染造成的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县交通局负责船舶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件引发的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县公安局负责交通事件、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产生的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3.1.3县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及时将较大以上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3.2 预警行动
3.2.1 开展污染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全县涉水企业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2.2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3.2.3 接警:开通县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接警电话:8222786(县环保局应急办),并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发生和接受,行动指令的发出和接受,都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无法及时记录应事后追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