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行政区域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8、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9、本行政区域各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10、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报、预警信息和应对处置。责任部门:县应急办、县政府办。
11、本行政区域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责任部门:县农办、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2、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3、本级政府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情况。责任部门:县国资办、县工业经济局、县房产局。
14、本级政府重要人事任免。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事局。
15、本级政府公务员选拔录用。责任部门:县人事局。
16、向社会承诺事项的完成情况。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
17、城乡建设管理的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18、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责任部门:县文化局、县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及相关部门。
19、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情况。责任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
20、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责任部门: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
21、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销售、廉租房的建设和租赁等情况。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
2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责任部门:县物价局、县财政局。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和备案制度
1、建立健全由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各单位办公室是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协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
2、各行政机关职能股室应主动将在工作中形成的政府信息及时汇总到办公室,对公文类信息应在草拟文件的同时,在发文拟稿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的属性。属于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免予公开理由。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应以方便和服务群众为原则,参照公文类信息的要求确定其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