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宣传培训阶段(2009年2月10日至2月15日)。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二是各乡镇进行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做好防疫员的技术培训。
3、集中免疫阶段(2009年2月16日至4月25日)。具体任务为:2月16日-2月28日开展牛羊口蹄疫免疫; 3月1日-3月15日开展禽流感和猪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3月16日-4月10日,开展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鸡新城疫的集中免疫;4月16日-4月25日开展狂犬病、鸡新城疫、猪链球菌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
4、查漏补缺阶段(2009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在集中免疫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做好对集中注射时不宜免疫的病畜、孕畜、幼畜、新填栏畜以及未免疫畜禽的补注工作,确保畜禽的整体免疫密度。
5、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5月4日至5月15日)。5月5日-5月8日各乡镇要及时、准确地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写好工作总结,上报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5月9日-5月15日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春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采血进行免疫抗体效价测定。
三、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要到位。动物防疫面向千家万户,对象复杂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按“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切实加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要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并作为近段时间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必按照县里的工作时间和要求完成任务。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费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2、工作措施落实要到位。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的拒防户和坚持自行免疫的规模场,一律要与其签定责任书,实行风险责任自担,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见证。同时,对拒绝免疫的养殖户,各乡(镇)政府要予以张榜公布,并与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等政策挂勾,不防疫的不予补贴。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大户要明确防疫行政、技术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督促场(户)主做好免疫为主的各项防疫措施。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规范检疫行为,并加大对进入流通领域的无免疫标识的动物的查处力度,促进防疫注射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当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潜在危险性极大,因此,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必须服从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坚守工作岗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投入免疫注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责任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注射任务。对不服从安排,完不成任务的动物防疫人员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组建、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五是保障经费投入。各乡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每年3000元,7千至1万人的2000元,不足7千人的1500元的标准)将防疫工作经费及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