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2009年春季动物防疫注射工作方案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2009年春季动物防疫注射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九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2009年春季动物防疫注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2009年2月24日召开的《全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怀化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怀防重病指(2009)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春季动物防疫免疫注射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凡本县境内存栏的猪、牛、羊、犬、禽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注射,免疫密度达100%。
1、对全县的猪、牛、羊实施牲畜口蹄疫疫苗的免疫注射,确保注射密度达100%。对猪实施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的免疫注射,并在母猪配种前、仔猪断奶前进行一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化免疫,确保注射密度达100%以上。
2、对全县的禽类实施禽流感疫苗的免疫注射,确保存笼5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免疫密度达100%,散养户免疫密度达90%以上,同时做好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确保密度达90%以上。
3、对全县的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注射,注射密度城区达100%,乡镇达80%。
4、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布病、炭疽、猪乙型脑炎等疫病的免疫,避免因免疫不到位而发生疫情。
5、对全县所有家畜家禽建立免疫台帐和免疫档案,并按规定加挂畜禽标识,据实登记动物免疫卡。
二、时间安排
2009年2月5日至5月15日为全县春季动物防疫注射集中免疫时间,分五个阶段,具体任务为:
1、物资筹备阶段(2009年2月5日至2月10日)。主要进行防疫资金、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筹备,免疫档案、免疫台帐、相关手册、免疫标识的准备,并将防疫物资发放到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