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三边”造林绿化考核方案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三边”造林绿化考核方案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新晃侗族自治县“三边”造林绿化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三边”造林绿化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三边”造林绿化会议精神,加快全县公路两边、河流岸边、城市周边(以下简称“三边”)的造林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建设任务

  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水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绿化。取缔“三边”范围内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并完成“两窑两场”的植被恢复。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消灭“三边”的宜林荒山荒地、四旁空地,实现绿化达标。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镇)长、林业站站长以及林业、国土、公路、水务、交通、环保、城管、高速公路管理等县直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职责及质量标准

  (一)林业部门。负责完成“三边”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造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树种以枫香、五角枫、桤木、马褂木、樟树、杜英等速生乡土阔叶树为主,造林方式实行针阔混交。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100米以内以及城市周围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其它区域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阔叶树所占比例在40%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前三年按速丰林生长标准验收,第四年郁闭度达0.4以上,可视范围内不见露土(经济林除外);现有林分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范围,实行封禁保护,严禁采伐。

  (二)水务部门。负责完成?水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河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林建设。选择速生、常绿、防护功能较好的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5亩,造林密度:针叶树每亩167株以上,阔叶树每亩100株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5%以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