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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国家规划内病险水库(朝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国家规划内病险水库(朝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6号)
县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将我县国家规划内病险水库(朝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项目法人变更为朝阳水库管理所,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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