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TD-SCDMA移动通信网建设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我县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建设工程,根据《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TD-SCDMA移动通信网建设的通知》(怀政办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TD-SCDMA移动通信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协调领导小组,由蒲少军同志任组长,姚贤平、唐中民同志任副组长,工业经济局、国土、林业、建设、房产、广电、城管及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念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我县TD-SCDMA网络建设享受省、市、县三级重点工程优惠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要大力支持TD-SCDMA的市场培育工作,在TD-SCDMA业务服务审批、相关手续办理、市场推广方面提供便利。在市政及道路改扩建工程时,要优先安排TD-SCDMA工程所需的管道;在移动公司进行TD-SCDMA建设和业务发展时,各级各部门要优化环境,大力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