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自查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有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晃单位:
为迎接国务院办公厅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8月中下旬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办公厅安排检查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及培训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置、责任人及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及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情况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与更新情况;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梳理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范围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与答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发布情况;向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主动提供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报送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建设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包括政报、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发挥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对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调查和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8月16日至8月20日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原在新晃政府门户网及本部门网站上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没有更新的要及时更新,未完善的要及时完善,还没有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要及时落实专人编写。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准备自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及建议。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电子文本及自查材料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于8月20日前报送县政务服务中心(邮箱:xhzwzx@126.com, 政务公开QQ群:40616945,联系电话:622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