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物价局牌子,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自治县物价局职责划入。
(二)增加节约能源和污染减排的综合协调职责。
(三)承担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对策研究、规划和政策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县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县域经济协调发展;负责编制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规划,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和协调编制全县农业、工业、小城镇建设的基本建设计划。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全县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调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