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9月中上旬)。该阶段主要做好如下两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具体做法,要求各乡镇干部和党员,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利用享受了合作医疗补助的典型事例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发动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每个乡镇在乡镇集市和公路干线制作4至5条永久性标语。二是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持召开全县2010年筹资工作动员大会,明确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筹集资金(2009年9月下旬至11月)。该阶段分两个时段,第一时段: 9月下旬,由县合管办下发交款通知至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发函到每个农户,凡自愿参加2010年度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在2009年10月3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交纳个人缴纳基金。同时,乡镇组织干部上门宣传动员集中收缴个人缴纳资金至11月中旬。第二时段:11月下旬,各乡镇统计整理名册,做好筹资扫尾工作。
第三阶段:数据入网(200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种数据全部入网, 2010年1月1日转入第二个运行年度。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把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做到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明确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组织农民踊跃参加合作医疗,并按规定及时收缴农民个人缴纳基金,作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运行的大事来抓。乡镇党委、政府是组织农民参与和个人缴纳基金收缴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基金收缴率纳入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业绩考核。
3、强化监督。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全县整个筹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新型农村管理委员会汇报督查情况,并对收缴进度及时通报,确保2010年合作医疗个人缴纳基金按时如数入库。
4、落实奖罚。对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出色完成筹资任务的乡镇,县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2009年参合人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