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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工作的通知


  1、加强领导。县政府办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剑任组长,曾宪鸣、谭诚、姚斌任副组长,吴桢林、彭际平、陈鹏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彭际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编制方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编制工作任务的落实。

  2、明确职责。县政务中心负责通知的下发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县监察局、县法制办负责审核把关。县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各单位也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确保任务完成。

  3、非涉密但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经本单位整理,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可以不公开。

  4、建立动态长效机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本次编制目录指南后新增的项目,应按照本次编制标准在新晃公众信息网站上发布;对已经失效的项目,应及时在新晃公众信息网上做出失效说明;对发生变更的项目,应及时在新晃公众信息网上修改。确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5、明确工作时限。各乡镇、各单位务必在9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报县政务中心,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错报。

  附件:1、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说明

  2、办事服务项目的范围

  3、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范例

  4 、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指南范例

  5 、办理行政许可流程图范例(略)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及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说明

  1、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分别以省政府令第2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号)公布的名称为准,办事服务项目的名称以本部门实际开展的业务事项名称为准,但同一对外服务事项的名称在全县范围必须保持一致。

  2、事项类别包括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三大类。

  3、办理依据需注明办理该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全称,不需要注明颁发日期。若有多个依据,请按法律位阶排列,并用阿拉伯数字注明序号,并提供链接地址以方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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