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1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铜仁地委办公室铜仁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铜党发〔2010〕90号)和《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党发〔2010〕30号),设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职责。
(二)增加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三)加强对全县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县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各乡镇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坚持“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工作为主)、推行“三结合”(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坚持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坚持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力量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扶助政策。
(三)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