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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晃侗族自治县创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2、落实资金到位。县民政局就五保供养工作经费问题专题向县政府常务会汇报,争取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和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监督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平时检查和抽查,年中普查和年末考评的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落实奖励措施。根据平时和年末对各乡(镇)的考评情况,评出“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乡镇”、“先进农村敬老院”、“先进五保之家”,并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附件:新晃侗族自治县创建“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考评细则

 

内  容

评 分 标 准

自评分

考评分

领导重视(10分)

(1)乡(镇)、村(居)委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记5分,没有的记0分。

(2)乡(镇)、村委会年初有工作计划或方案记5分。乡镇、村委会没有的分别扣1分。

 

 

预算资金落实(20分)

(1)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乡(镇),下拨的五保供养经费、敬老院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到位,实现应保尽保(15分);没有敬老院、五保之家的乡(镇)该项20分;检查发现没有按时足额到位,实现应保尽保的按比例扣分,并不能评先。

(2)下拨的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建设或维修经费按时足额到位记5分,没有的记0分。

 

 

资金管理严格(5分)

设有管理专户,专款专用,无贪污、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记5分。

没有设专户扣2分,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本项记0分。

 

 

规章制度健全(10分)

(1)乡(镇)制定五保供养工作管理制度。(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乡镇该项为3分,没有制定工作制度的分别扣1分。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建立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3分)。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制度扣1分,没有服务管理制度扣1分。

(2)没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乡镇标准分为6分,没有制定工作制度的扣3分。

(3)乡(镇)政府与村(居)委会、乡镇敬老院签订供养服务协议记4分。没有签订供养服务协议的扣2分。

 

 

档案管理规范(5分)

(1)乡(镇)有五保供养备案表、审批表。无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乡镇(4分),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乡镇(2分),乡镇没有供养备案表、审批表分别扣1分。

(2)有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有入住人员花名册(2分)。没有入住人员花名册扣1分。

(3)各种材料做归档工作(1分)。没有做好归档工作该项不得分。

 

 

操作程序规范(15分)

(1)实现应保尽保(5分)。没实现酌情减分。

(2)按县民政局制定的五保供养对象标准执行(5分)。凡出现不按标准执行的全扣。

(3)新审批的五保对象供养待遇要在9月底前兑现到人,落实到户(2分)。不按时间完成兑现五保待遇工作扣1分。

(4)申请、审核、审批规范(3分)。出现不规范环节扣1分。

 

 

监督工作到位(5分)

五保供养待遇、申请审批程序、民主评议情况、供养标准进行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5分)。

没有开展民主评议扣1分,没有村务、政务公开的扣2分。

 

 

服务管理优良(10分)

(1)乡(镇)组织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和分散供养村级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5分)。没有进行培训的扣3分。

(2)乡(镇)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集中和分散供养管理有序、服务优良(5分)。管理混乱扣3分,服务态度差扣2分。

 

 

供养机构健全(20分)

(1)乡(镇)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工作做得好,集中供养率达到95%以上(15分)。每少1%扣1分。

(2)乡(镇)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床位利用率达90%以上(5分)。床位利用率每少10%扣0.5分。

(3)没有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的乡(镇),五保分散供养工作做得好,五保供养对象及社会反响良好(20分)。每出现一例不良属实反映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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