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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档案、信访、综治、宣传、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教育培训与法规科技股

  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区安监局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承担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相关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交通运输、消防、水运、民航、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或承办相关行业和领域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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