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档案整理欠规范。《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质量标准(暂行)》下发后,个别单位办案归档材料整理既不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案卷阅卷质量标准(暂行)》20.4规定执行,也未按时间顺序排列证据材料,更谈不上证据分类排列。
(五)程序违法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仍存在普通案件处罚适用填充式执法决定书、存在一人办案的情况;有的单位存在着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强制拆除等;以上现象说明,我县行政执法机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办案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违法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
(六)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报备规定,即对处以数额较大罚款(即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应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有些单位或者对处以数额较大罚款的定义不清,对《
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不学习甚至根本不知道该规定,有些单位或者明知《
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但作出处罚决定后不自觉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落实国务院提出的“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各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要做到精通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同时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观摩学习培训,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
(三)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各部门和单位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行使行政执法权;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四)查找原因,加强整改,促进工作。各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契机,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真正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达到查找问题、纠正问题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五)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执法卷宗。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晃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质量标准(暂行)》,对办案程序、调查取证方式、文书制作等均要做到熟知,对已办结的案件,要进行全面清理归档,对未结案的要尽快结案并归档备查,坚决杜绝办理案件无卷宗、有卷而不归档和长期未结案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