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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2011年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4、检查补课阶段:11月2日-11月6日,各区县、各部门对活动的投药情况要积极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做好药物补投工作。同时,对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防鼠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防鼠设施设置到位,并做好灭鼠现场的环境整治工作。

  5、效果自查与执法检查阶段:11月7日-11月12日,各区县、各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要做好灭鼠后的鼠情调查或密度测定,正确评价本次灭鼠活动效果。同时,各区县爱卫办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灭鼠工作不力或鼠情严重单位和地区责令整改、实施处罚,使秋季灭鼠工作扎实有序、稳固推进。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鼠灭鼠的重要性,认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切实组织实施好本次秋季灭鼠活动,确保本市有害生物控制工作稳固开展、扎实推进,预防鼠类传播疾病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2、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广覆盖宣传本次灭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和单位职工对灭鼠活动的支持与参与率,全面营造“无害”环境。同时,各级爱卫部门可通过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健康大讲堂等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并认真做好安全使用灭鼠药物知识的宣传,以保证活动安全。

  3、通力协作,确保实效。各级爱卫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行业管理,共同参与本次灭鼠活动。各区县爱卫办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好灭鼠前的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投药科学到位。各区县疾控中心要积极配合区县爱卫办,认真做好灭鼠前后密度监测、鼠情分析和技术指导,以提高灭鼠实效。

  4、强化意识,规范操作。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与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要严格按照《上海市鼠害与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规范》和按照国家关于杀鼠剂使用的有关规定要求安全使用灭鼠药械,在统一公开药械购销网站上购置药械,严禁使用违禁鼠药和无证药物,并加强对磷化锌等控制使用的灭鼠药物管理,防止人畜误食鼠药中毒事件发生。同时,各区、县爱卫办要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做好误食鼠药的抢救准备工作。

  5、严抓落实,加强督查。各区县爱卫办要认真部署此次灭鼠活动并严抓各项落实。条块结合,由面到点,从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现场投药等方方面面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监督与检查,随时掌握灭鼠进程和群众意见反馈,认真做好灭鼠活动效果评价。活动结束后,对一些工作不力、导致鼠密度严重的单位,要严格执法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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