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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沪教委人〔2011〕6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一)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宣海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书记

  薛明扬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高德毅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骏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尹后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印 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袁 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俞立中 华东师范大学校长

  张民选 上海师范大学校长

  组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王向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处长

  王兴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王 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终身教育处处长

  王志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财务处处长

  丛玉豪 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

  田蔚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处长

  陆 靖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胡宝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处长

  周景泰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处长

  倪闽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处长

  (二) 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陆震、孙鸿任副主任。

  今后,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其岗位的人员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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