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全地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54个地直单位和3县(市)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建成电子政务专网,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以行署为中心,上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联各县(市)、工业园区以及40多个地直部门的地区电子政务专网成功运行,大大提高公文处理和流转效率,逐步形成了公文大交换的格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公众网运行管理办法》、《信息报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
四、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一是及时修订预案,完善预案体系。为提高预案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对地区近两年来发布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县(市)总体应急预案、地区级专项应急预案(28个)和部门应急预案(55个),以及重点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和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等。二是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全年全地区共开展较大规模的交通安全、消防、应急疏散、公共卫生事件等专项或部门演练109次。三是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对“3·26”烟花爆竹爆炸重大事故、枣实蝇虫、山体滑坡、“4·17”大风沙尘等灾害和事件,能在快速反应的基础上,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有效的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清理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在2006年度清理并确认72个行政执法主体的基础上,针对部分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问题,我们于2008年6月份开始对地区和县(市)授权和受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重新核查,共核查地区本级的行政执法主体42个,实地检查31个(地直单位10个,县、市21个),历时一个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182部和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依据656条,在和有关部门反复商定和对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进行严格甄别的基础上报经行署研究同意,公告确认地区本级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主体37个(其中法定授权的组织20个,法定委托的组织17个),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为促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完成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一是及时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182号)并积极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自查自评。二是在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检查小组于2008年12月17日-23日,分别对地直和县(市)41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自治区《县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暂行)》,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提问题和进行反馈等方式方法,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被检查单位进行集体评议打分。三是对考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考评结束后,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报了我地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报告,向地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发出了情况通报,并对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等90分以上的11个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