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意见
(吐地行办〔2009〕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新疆和平解放六十周年,国家重大活动多,敏感时段相对集中,对控制和减少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各县(市)、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各县(市)、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全面提高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克服困难开展自救、互救,灾后如何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本单位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
2.编辑出版和发放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和动漫等作品。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邀请自治区、地区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同时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
(二)以
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开展各级各类专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