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和建制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晃政发〔2010〕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晃各单位:
新晃县城以及波洲、鱼市、凉伞、扶罗、中寨镇的基准地价调整方案已由县政府常务会议、 听证会和省级专家评审会审查通过,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现予以发布。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新晃县城土地级别范围
2、新晃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3、新晃县城商业用地区段(区片)价表
4、新晃县各建制镇土地级别范围
5、新晃县各建制镇基准地价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新晃县县城土地级别范围
级 别
|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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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地
| 1、 龙溪大桥-县粮食局两侧30米的区段。
2、 中山广场-县邮政局两侧30米的区段。
3、 新建西路以南,舞水河以南,人民路以东,解放路以北,砂州路以西的区域。
4、 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东,太阳坪路以西所围区域。
5、 太阳坪路以东,解放路以南至县城市管理局,县第一中学,中山路以西所围片区。
|
二
级
地
| 一级地之外:
1、人民路以西,舞水河以南,以东,塘湾路以北所围区域。
2、人民路以东,晃山路以南,西南路,向阳路以北,中山路以西所围区域。
3、一级地边界以南,中山路以西,人民路以东,晃山路以北所围区域。
4、云盘路(龙溪口大桥北--云盘路于红星路交叉口)两侧30米的区段。
5、晃州路(汽车站以西200米--汽车站以东100米)两侧30米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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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级
地
| 二级地之外:
1、 人民路以西,定级边界以东,西南路以北,舞水河以南所围区域。
2、 舞水河以北,长江汽修厂以西,晃州路汽车站沿线除二级地之外的区域。
3、 舞水河以西,以北,长滩路东侧30米,红光建筑公司所在道路以南的区域。
4、 红光建筑公司所在道路,舞水河以北,云盘路,红星路两侧300米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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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级
地
| 三级地边界之外,评估范围内除一级、二级、三级土地以外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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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晃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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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1749
| 1015
| 589
|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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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681
| 508
| 379
| 283
|
工业
| 363
| 287
| 228
|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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