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认真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138号)


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建筑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深入做好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城市建筑领域应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地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地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考核,严格监管
  各级财政、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管理,建立考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局会同建设局对示范城市进行检查,对没有完成申报应用面积或节能效果未达到预期效果目标的,将相应扣减财政补助资金,对城市示范开展较好的,将给予大力支持。
  二、完善技术标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动有关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
  三、加强产品设备质量监督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建筑节能工作任务,促进建筑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近一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见实效。规范太阳能光热及浅层地能产品、设备建筑应用市场,强化市场准入,研究建立相关应用产品、设备的认证标识体系,加大对产品、设备性能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质量。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项目的质量管理,在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或不能实现项目预期节能目标的要责令改正。新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应同步推进分户供热计量。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指导项目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