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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成立地区坎尔井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成立地区坎尔井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1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坎尔井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领导,地区行署决定成立地区坎尔井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西克然木·吾甫尔(行署副专员)
  副主任:赵 强(地区文物局党组书记)
  阿力木·艾比布(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李 肖(地区文物局局长)
  乌布里·买买提艾力(自治区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
  梁 涛(新疆重点文物保护项目领导小组执行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 员:阿迪力·艾力(吐鲁番市委常委、副市长)
  古丽夏提·艾合买提(鄯善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声涛(托克逊县副县长)
  潘世文(地区文物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地区文物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潘世文(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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