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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3、利用乡镇信息服务站组织好本乡镇村级信息员和种养大户的培训,保证村级信息员能熟练掌握各种信息服务操作,种养大户能使用电脑网络查询和发布信息。

  4、各乡镇信息服务站信息员积极收集当地涉农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每月至少完成5条信息上报任务(发邮件到县农村信息中心邮箱)。

  5、完善乡镇信息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安排经费确保农村信息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6、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为涉农企业、农民、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提供农业商务信息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信息服务工作任务

  1、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农村信息服务领导小组成员,保证农村信息服务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本乡镇站点的各项工作,保障站点正常运作。

  2、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各乡镇信息服务站要切实做好本乡镇村级信息员和种养大户的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对他们进行信息收集、传播方法和计算机网络应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成为一支业务水平高、掌握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人才队伍。

  3、加大投入,保障经费。要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化的农村信息服务工作投融资机制。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农村信息服务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涉农相关部门要自主筹措农村信息服务的相关工作经费。鼓励、支持和引导各网络通信公司、信息产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公司、专业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村经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

  4、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要切实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大力改善农村通信条件。电信、移动等部门要最大程度地降低电信资费,最大限度地开展面向农民的公共信息服务。广电等部门要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公共网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各单位要排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优化农村信息化发展的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信息化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抓好农村信息服务示范点(村)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5、转变服务观念,努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要充分利用新开通的中国农业电子商务网平台,逐步建立农业电子商务的服务及工作体制。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农村经纪人,重点要普及网上商业性信息的应用;要鼓励发展面向不同层次用户的新型服务,重点是发展包括有关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的网上商业性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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