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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麻政办函〔200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别,实现“信息支农、信息富农”的目标,根据《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基本规范(试行)》(工信部信〔2009〕256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怀政发〔2007〕13号)、《关于印发<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办发〔2008〕13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信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农村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推进农村信息服务工作,为农民提供方便实用的信息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决策管理与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是统筹城乡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施。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协调的良性循环,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另外,农村信息服务在宣传党的农村政策、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目标,顺利推进农村信息服务工作

  1、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结合乡镇实际,按照“八个有”标准(“八有”即:有专门工作班子、有醒目的信息服务站牌子、有专(兼)职信息员、有固定的开放式服务场所、有固定的办公电话、有基本的计算机网络硬件设施、有1-2个信息发布栏、有一套信息服务工作制度),完善本级政府农村信息站建设,重点抓好本乡镇1-2个农村信息服务示范村站点建设。

  2、收集整理本乡镇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专业协会各种资料,并在麻阳农村网进一步积极推介和宣传,方便信息传递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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