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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否决指标

  ①活动期内放号未达到20户;

  ②活动期内空中充值未达到1800元。

  (2)各行政村综合排名按如下五个项目加权后按综合得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名:

  ①净增用户绝对数排名(30分);

  ②普及率提升幅度排名(20分);

  ③“家园网”组建到位率排名(20分);

  考核期末所有在网通话的“神州行·家园卡”品牌客户中,纳入“家园网”管理的客户比重。

  ④农信通普及率排名(15分);

  ⑤空中充值金额绝对数排名(15分)。

  (三)计分方法

  所有指标计分方法参加全市统一计分标准进行计算。

  (四)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优惠政策及创建奖励

  1、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优惠政策以移动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奖励

  (1)对达到“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标准的行政村,由县移动公司报市移动公司批准后,由市移动公司奖励行政村信息化小组1000元/村。

  (2)对达到“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由县移动公司报市移动公司批准后,由市移动公司奖励乡镇信息化小组10000元/乡镇。

  (五)惠农政策

  为快速提高农村移动电话普及率,强力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建设,移动公司提供惠农优惠政策。

  1、定制特惠手机及无线桌面电话措施

  移动公司定购一定量低于市场价格(价值600元以下)的品牌手机及无线桌面电话投放农村市场,帮助较贫困的农民能早日使用移动电话。

  2、购机话费补贴措施

  移动公司对购机的客户每户给予500元左右的话费补贴。

  3、移动公司拿出一定成本开展新老移动家园卡农村客户话费优惠活动:预存50送50,预存100送100。

  四、采取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郑阳松任组长,周宗鑫、熊仁忠任副组长,舒勇、李辉、杨锃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政府信息化办,由杨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大投入,全力做好网络覆盖工作,确保全县“村村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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