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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阳苗族自治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政办发〔2009〕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缩小城乡信息化差异,达到“信息惠农” 的效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移动通信网络为依托,以方便、快捷、价廉、安全的信息互通为目的,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立“新农村信息网”,打造麻阳农村信息化综合平台,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缩小城乡信息化差异,最大限度地帮助广大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致富信息,扩大致富途径,改善生活质量,达到“信息惠农”的效果。

  二、活动时间及目标

  活动时间:2009年10月下旬-2010年3月31日

  活动目标:通过创建“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活动,力争80%的乡镇完成“移动信息化乡镇、村”创建工作,解决农村通信难的问题。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移动信息惠农,助建信息化新农村

  (二)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村创建标准

  1、“移动信息化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如下:

  (1)否决指标

  ①活动期末市场份额下降;

  ②所在乡镇未实现政务信息化。

  (2)各乡镇的综合排名按以下四个项目加权后按综合得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名:

  ①净增通话客户任务完成率排名,占50%权重;

  ②农信通普及率排名,占15%权重;

  ③“家园网”组网到位率排名,占20%权重;

  ④发展的农商通绝对数排名,占15%权重。

  2、“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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