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成立地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9〕1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44号)精神,切实做好地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确保事业单位平稳健康发展,地区行署决定成立地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巫文武(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
副组长:西克然木·吾甫尔(行署副专员)
沈青松(行署秘书长)
成 员:马晓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区人事局局长)
马 健(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甫志(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聂自成(地区财政局局长)
陈文新(地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王 平(地区审计局局长)
张国庆(地区人事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