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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9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6000元/头,保险费确定为360元/头。保费采取政府补贴和养殖户分别承担的方式筹措。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各补贴30%,地区和县(市)根据财政情况按比例补贴30%,养殖户承担10%。为保证养殖户自缴保费按期收缴,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部门协助承保公司收取。
  1. 哈密市: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地、市财政按照3:7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其中,地区财政补贴32.4元,哈密市财政补贴75.6元;奶农自缴保费10%计36元。
  2. 巴里坤县: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地、县财政按照6:4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其中,地区财政补贴64.8元,巴里坤县财政补贴43.2元;奶农自缴保费10%计36元。
  3. 伊吾县: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地、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补贴保险费30%计108元,其中,地区财政补贴32.4元,伊吾县财政补贴75.6元;奶农自缴保费10%计36元。
  (三)枣棉间作棉花保险
  重点在哈密市二轮承包土地投保10万亩,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400元/亩,保险费确定为28元/亩,共计保费280万元。保费采取政府补贴和种植户分别承担的方式筹措,为保证棉农自筹保费按期收缴,由哈密市人民政府和农业(农经)部门协助承保公司收取。
  1. 中央财政补贴保费35%,每亩9.8元,10万亩计98万元。
  2. 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25%,每亩7元,10万亩计70万元。
  3.地区财政补贴保费10%,每亩2.8元,10万亩计28万元。
  4. 哈密市财政补贴保费20%,每亩5.6元,10万亩计56万元。
  5. 棉农自缴10%,每亩2.8元,10万亩计28万元。
  (四)玉米保险
  对全地区种植的玉米全部纳入保险范围,政策性保险金额确定为280元/亩,保险费率7%合保险费19.6元/亩。保费采取政府补贴方式筹措。
  1. 哈密市:中央财政补贴保费35%,每亩6.86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25%,每亩4.9元;地区财政补贴保费10%,每亩1.96元;哈密市财政补贴保费30%,每亩5.88元。
  2. 巴里坤县:中央财政补贴保费35%,每亩6.86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25%,每亩4.9元;地区财政补贴保费30%,每亩5.88元;巴里坤县财政补贴保费10%,每亩1.96元。
  3. 伊吾县:中央财政补贴保费35%,每亩6.86元;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25%,每亩4.9元;地区财政补贴保费10%,每亩1.96元;伊吾县财政补贴保费30%,每亩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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