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09〕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驻地有关单位:
地区发改委组织制定的《哈密地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地区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哈密地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地区发改委 2009年3月)
为做好地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全面查清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真实情况,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新疆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粮检〔2009〕12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提出地区2009年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范围包括哈密辖区内所有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县、市选择2-3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