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进入边境管理区的单位及人员资质情况进行备案,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作业的单位;生产、安全许可证照情况,生产作业的期限、范围及规模;涉爆单位相关涉爆项目的审批、涉爆重点人员资质及涉爆物品库房建设情况;法人及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基本情况等。
(七)处置边境地区生产作业单位内发生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
老爷庙边防检查站职责:
(一)对出、入境人员及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
(三)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入境秩序。
(四)宣传边防及边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其他任务。
外事部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事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地区边界涉外事务管理。
(二)负责跨国境设施、工程的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边境交通、电力、水利、邮电、环保等涉外事务。
(三)组织协调涉外会谈、会晤工作,会签会谈方案。
(四)定期检查边界,掌握地区界标、界碑、边界铁丝网等边防基础设施情况,修筑国土保护工程。承担界标、界碑、边界铁丝网损坏等对外交涉事宜,并将涉边管控情况及时向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公安边防支队通报。
(五)宣传边防管理政策和外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办理砂石、粘土等矿产采掘审批、发证工作,同时对其它矿种出具申请人申请范围有无矿业纠纷情况的调查意见。
(二)宣传边防管理政策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对边境地区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处置,并通报相关部门。
(四)督促生产作业单位在进入边境管理区进行生产作业前,及时到地区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边境地区野外生产作业批准书》,同时到哈密地区公安边防支队备案,如经孔道进入边境管理区或在孔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生产作业,还应到老爷庙边防检查站办理备案手续。
水利部门职责:
(一)对申请在边境地区进行水利生产作业的单位或个人作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受理作业申报,明确作业时间、地点、形式、范围、作业人数等相关内容,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二)合理调控边境地区作业人员数量,对有过破坏生态环境、违规作业行为及曾引发涉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作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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