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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改善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支付系统建设:到2010年末,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行内系统接入率达到100%,大、小额支付系统接入率达到60%,以便当地农民办理通存通兑业务、跨行异地汇款业务、现金存取等基本结算业务。
  (三)支付工具推广:到2010年末,农村地区银行卡发卡数量在2009年基础上增加40%,人均持卡量达到0.4张,力争国家各项补贴通过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发放,特别是农村低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资金要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村地区特约商户、ATM、POS机具在2009年基础上分别增加20%、15%、20%,提高农村地区ATM机占有量,解决用卡难的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对乡(镇)金融机构网点设置,因地制宜设立金融流动服务站,弥补农村地区金融空白点。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银监哈密分局要积极引导邮政储蓄银行哈密分行、哈密天山村镇银行、巴里坤县农村信用联社、伊吾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状况,选择在巴里坤县西部矿区、伊吾县淖毛湖镇设立营业网点,在哈密市七角井镇、雅满苏镇、星星峡镇、乌拉台乡、柳树沟乡、德外里都如克乡、西山乡、天山乡、白石头乡等9个乡(镇),巴里坤县山南开发区、萨尔乔克乡、海子沿乡、大红柳峡乡和伊吾县盐池乡、前山乡、苇子峡乡、下马崖乡设立金融流动服务站,改变当地“零金融服务”的局面。
  (二)进一步扩大支付系统业务覆盖率,畅通支付结算渠道。
  1.邮政储蓄银行哈密分行要扩大基层网点支付系统接入率,重点对伊吾淖毛湖镇、柳树泉团场营业网点进行系统改造升级,使其依托支付系统办理各类支付业务,成为全功能营业网点,并于2010年年底前选择2-3个基础好、人员素质相对较高的农村网点接入支付系统,提供账户服务,将基础支付服务延伸至农村。
  2.哈密天山村镇银行要积极与哈密市商业银行洽谈接入支付系统事宜,签订业务协议,以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支付系统,解决结算渠道不畅问题,提高资金清算效率和金融服务水平。
  3.巴里坤县农村信用联社要积极对未接入支付系统的6个网点进行投入改造,尽快实现直接接收和发送支付业务,减少层层转汇和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资金流通速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三)采取多种措施,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应用。
  1.农业发展银行哈密分行要与邮政储蓄银行哈密分行、巴里坤县农村信用联社和伊吾县农村信用联社积极合作,充分借助其网点在农村地区的分布优势,使15家粮棉油收购企业与农户间的收购资金以非现金形式进行结算,力争2010年80%以上的粮棉油收购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至农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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