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改善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0〕5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制定的《2010年改善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八月九日
2010年改善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加快形成“政府领导、人行牵头、多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农村金融工作格局,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系统,全面提升哈密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有效促进哈密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职责分工
1.人行哈密地区中心支行: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调研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目标,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银监局哈密分局:支持辖区内以服务农村为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作用。
3.地区财政局: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实现财政拨付的各类补贴通过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发放到个人。
4.地区农业局、农机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经局:根据职能分工,确定所管理的涉农补贴、养老金的发放形式,配合金融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发展特约商户,提供补贴、养老金发放对象、农资和农机销售商等有关信息。
5.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展农村地区支付业务,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安全性,切实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金融机构网点建设:到2010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数由2009年的24个增加到43个(含金融流动服务站),可填补农村地区18个乡(镇)的金融空白,其中哈密市增加9个金融流动服务站,巴里坤县增加1个营业网点、4个金融流动服务站,伊吾县增加1个营业网点、4个金融流动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