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重点加强中心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普通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实行财务统管,“县管乡用”,使分散的资金统一调配使用。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要结合服务对象、服务半径、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等,制定并实施《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绩效考核方案》。
  (三)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标准化、规范化先进服务站工作的通知》(新人口发〔2006〕100号)及《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新人口发〔2010〕30号)要求,不断巩固自治区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积极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服务机构规范,建设舒适、温馨的服务环境,进一步规范县(市)、乡(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名称,认真履行人口计生服务站的“八项职能”,即: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重点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探索建立“名人(能人)效应+广告宣传+新设备+能力建设+现代化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新机制,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按照《地区人口计生系统技术服务培训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继续教育、在职培训、岗位大练兵、基层挂职锻炼等方式,建立月考试、季考评、年比武考核机制,推进人口计生服务队伍能力建设。要求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到2013年,70%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法定执业资格,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技术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统一药品配送和质量管理规范。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成立医疗设备、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并接受县(市)级人口计生委的监督。县(市)服务站开办药品经营管理与服务业务,成立中心药库,按照各乡(镇)服务站的实际需求,统一经营、统一进药、统一配送。地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常用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及操作流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各县(市)具体制定考核标准。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