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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业以奖代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27万元。
  (3)一碗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补助资金10万元。
  3.以奖代补资金发放
  (1)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采血抽检等工作经费在每次考核监测前兑现。
  (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在两次考核合格后予以兑现。
  (3)一碗泉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补助资金分两次兑现,当年3月和9月各补助一次。
  4.验收办法
  由地区畜牧兽医局组织考核验收,报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审核。
  (十)哈密市奶源基地建设
  1.以奖代补的标准和条件
  (1)新建奶牛圈舍3600平方米,犊牛舍1200平方米,挤奶厅500平方米。
  (2)新建饲草料库1200平方米,青贮窖12座。
  (3)完成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和水、电、暖、路、奶牛运动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4)当年建成,当年投入生产。
  2.以奖代补资金补助额度
  地区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30万元。
  3.以奖代补资金发放
  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10月一次性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4.验收办法
  由地区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建设局共同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三、哈密红枣
  按照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量化地区财政支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标准及补助办法的通知》(哈行办发〔2009〕5号)要求,进行验收补助。
  四、互助资金
  (一)以奖代补的标准和条件
  1.建立县(市)、乡(镇)、村三级互助资金工作机构,村级监事会、理事会等管理人员齐全,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备。
  2.增量扩面的35个村(哈密市10个、巴里坤县15个、伊吾县10个)互助资金工作运行及资金管理规范,监督管理到位。
  3.县(市)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二)以奖代补资金补助额度
  对达到补助标准的,地区财政对巴里坤县每村补助15万元,对哈密市、伊吾县每村补助10万元。
  (三)以奖代补资金发放
  县(市)配套资金到位后,地区财政补助资金1个月内一次性拨付到位。
  (四)验收办法
  由地区扶贫办会同地区财政局按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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