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新增500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哈密市300个、巴里坤县120个、伊吾县80个。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解决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困难人员就业问题。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并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县(市)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中支付。各县(市)负责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单位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地区民政局负责选聘适合社会福利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社会福利机构就业;地区教育局负责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愿意到教师岗位就业的师范类、语言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县级以下教育部门就业;地区卫生局负责安排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学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村级卫生室就业;地区司法局负责对司法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地就近安排到司法系统就业。同时,各县(市)要于每月25日前将《公益性岗位实际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选拨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村官
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有169个行政村,已配备村官的有103个。要继续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由地委组织部负责选聘优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村官。
(三)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就业工作
根据未就业大中专毕业专业情况,积极安排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期限为1-2年,见习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的(不含三险一金)见习生活费补贴和岗位补贴。其中:哈密市570元、巴里坤县和伊吾县各530元,所需资金从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岗位补贴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执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岗位补贴从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岗位补贴由见习单位自行承担。见习生活费补贴及岗位补贴拨付程序按照《
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哈行办发〔2010〕21号)规定执行。各部门(单位)在招聘时,要优先招收录用见习人员。地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与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哈密电业局、电信分公司、哈密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新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新疆昕昊达矿业有限公司、新疆腾祥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美特镁业有限公司、哈密市亚兰合金有限公司、哈密长河集团公司、新疆哈密大明集团公司、哈密长城公司、哈密宾馆、巴里坤县保利和翔公司、明鑫煤矿、伊吾宝山铁矿、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联系沟通,安排工科类、经济类及其它类大中专毕业生到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见习就业。见习期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地区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支出。地区教育局负责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愿意到教师岗位就业的师范类、语言类、文化艺术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安排到基层教育单位进行见习就业。地区卫生局负责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安排护理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见习就业。地区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安排涉农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专业对口单位进行见习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