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建设局关于推进哈密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与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方式基本相同,只是在供热计量改造中,不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在建筑物热力入口除安装超声波热表外,还应加装分时段控温器,自动调节白天上班、夜间休息和节假日时间段的供热温度,实现用热量减少的节能效益。在改造资金有保障的条件下,可对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与供热采暖系统计量改造同步进行,若受资金的制约,可先行进行供热采暖系统计量改造,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可稍缓。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经行署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委员芒力克·斯依提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兵团农十三师总工程师张生龙,行署副秘书长、融合办主任金迪,地区发改委党组书记艾赛提·扎克尔、建设局局长肖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地区建设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局、工会、科技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及华电哈密发电公司、哈密明珠热力公司、哈密恒信热力公司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建设局副局长刘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地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友辉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地区建设、发改、质量技术监督、财政等部门(单位)抽调。
  (二)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
  1.管理范围界定
  哈密市负责本辖区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同时承担地直机关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地(直)党政机关办公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兵团农十三师、吐哈油田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办事处负责各自在城市辖区内既有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巴里坤县、伊吾县负责辖区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2.职责分工
  各县(市)要认真履行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主体的责任。地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作为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供热计量监管和实施。各供热单位(企业)要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改革的政策规定及措施要求,合理安排资金对热源、热网实施动态平衡和节能改造,以满足供热计量技术要求。要严格执行《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选型、购置、验收、收费,要建立服务机制,负责供热计量器具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地区发改委负责督促、指导县(市)发改委(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地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做好辖区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器具质量检定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