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组:组长:由住建局1名领导担任;成员:水利局、融水镇各1人。车辆由住建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杆洞乡、滚贝乡、融水镇及县城各城区、集贸市场等。
第三组:组长:由清洁办1名领导担任;成员:交通局、工商局各1人。车辆由水利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永乐乡、和睦镇、香粉乡、安陲乡、安太乡、洞头乡。
第四组:组长:由爱卫办1名领导担任;成员:农业局各1人。车辆由农业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四荣乡、怀宝镇、三防镇、汪洞乡、同练乡。
第五组:组长:由市场开发服务中心1名领导担任;成员:公路局、清洁办各1人。车辆由市场管理中心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大浪乡、白云乡、红水乡、拱洞乡、大年乡、良寨乡。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乡镇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档案;
(二)本次督查结果作为2011年第一季度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汇总到自治县清洁办,自治县清洁办和自治县爱卫办将督查结果上报到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全县的情况上报到柳州市城乡清洁办和爱卫办。
七、请各乡镇在2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级自查统计表》和《融水苗族自治县201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乡镇级摸底调查事项问卷》填好后发至县清洁办邮箱rsxqjb5121891@163.com,联系电话:5121891,联系人:韦凤啼。
附件:1、《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乡镇级自查统计表》
2、融水苗族自治县201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乡(镇)级摸底调查事项问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乡(镇)级自查统计表
被查单位(公章): 检查日期: 检查得分:
序号
| 任务
| 子项目
| 分值
| 自评分
| 具体情况
|
1.
28分
| 整洁行动启动部署
| 县、乡级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
| 7
|
|
|
行动实施计划
| 7
|
|
|
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干部政绩考核
| 7
|
|
|
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建立
| 7
|
|
|
2.
21分
| 整洁行动各项具体目标本底调查、年度目标分解和职责分工
| 本底调查工作开展及相关数据(可另附表)
| 7
|
|
|
年度目标分解(可另附表)
| 7
|
|
|
部门职责分工
| 7
|
|
|
3.
31分
| 整洁行动201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活动开展
| 各项具体目标进展
| 7
|
|
|
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 6
|
|
|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具体措施
| 6
|
|
|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具体措施
| 6
|
|
|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 6
|
|
|
4.
20分
| 整洁行动保障措施落实
| 相关政策支持
| 7
|
|
|
经费支持(推进各项具体目标专项投入和工作经费,可另附表)
| 7
|
|
|
宣传动员和舆论监督
| 6
|
|
|
5
| 整洁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
|
|
|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