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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201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第二组:组长:由住建局1名领导担任;成员:水利局、融水镇各1人。车辆由住建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杆洞乡、滚贝乡、融水镇及县城各城区、集贸市场等。

  第三组:组长:由清洁办1名领导担任;成员:交通局、工商局各1人。车辆由水利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永乐乡、和睦镇、香粉乡、安陲乡、安太乡、洞头乡。

  第四组:组长:由爱卫办1名领导担任;成员:农业局各1人。车辆由农业局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四荣乡、怀宝镇、三防镇、汪洞乡、同练乡。

  第五组:组长:由市场开发服务中心1名领导担任;成员:公路局、清洁办各1人。车辆由市场管理中心负责。

  负责检查的乡(镇)有:大浪乡、白云乡、红水乡、拱洞乡、大年乡、良寨乡。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乡镇及时整理归档相关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档案;

  (二)本次督查结果作为2011年第一季度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督查活动结束后,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汇总到自治县清洁办,自治县清洁办和自治县爱卫办将督查结果上报到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全县的情况上报到柳州市城乡清洁办和爱卫办。

  七、请各乡镇在2月24日中午12:00前将《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县级自查统计表》和《融水苗族自治县201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乡镇级摸底调查事项问卷》填好后发至县清洁办邮箱rsxqjb5121891@163.com,联系电话:5121891,联系人:韦凤啼。

  附件:1、《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乡镇级自查统计表》

  2、融水苗族自治县201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乡(镇)级摸底调查事项问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广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乡(镇)级自查统计表

  被查单位(公章):        检查日期:        检查得分:

序号

任务

子项目

分值

自评分

具体情况

1.

28分

整洁行动启动部署

县、乡级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

7

 

 

行动实施计划

7

 

 

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干部政绩考核

7

 

 

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建立

7

 

 

2.

21分 

整洁行动各项具体目标本底调查、年度目标分解和职责分工

本底调查工作开展及相关数据(可另附表)

7

 

 

年度目标分解(可另附表)

7

 

 

部门职责分工

7

 

 

3.

31分

整洁行动2010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和活动开展

各项具体目标进展

7

 

 

集中开展整治活动

6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具体措施

6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具体措施

6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6

 

 

4.

20分

整洁行动保障措施落实

相关政策支持

7

 

 

经费支持(推进各项具体目标专项投入和工作经费,可另附表)

7

 

 

宣传动员和舆论监督

6

 

 

5

整洁行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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