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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保卫科

  负责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消防工作。

  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1名、副主任5名,股级职数6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3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其他事项

  (一)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外事侨务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编制在政府办公室内部调剂。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审核并上报因公出国(境)事项及办理邀请外国人来本县的有关事项;负责各类研修生的初审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侨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外籍华人在国内的眷属以及港澳同胞眷属的合法权益,接受咨询和来信来访;负责外宾接待工作,处理有关涉外事项;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及海外社团的接待、联络和侨情调查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外国友人捐赠的上报、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归侨、侨眷兴办企业;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生活救济工作;指导本县各乡镇外事侨务工作。

  (二)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值班室)设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兼)、副主任2名,编制在政府办公室内部调剂。

  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汇总、处理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信息;负责协助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大、重大及敏感突发事件;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决定的督查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和会务工作;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他事项。

  (三)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兼)、副主任2名,编制在政府办公室内部调剂。

  负责拟订全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国防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各种全民国防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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