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划投资股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拟定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企业集团组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相关产业准入事项;研究提出县级财政用于工业发展资金投向计划;拟定全县工业、商贸、粮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指导工业贸易、商贸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和跟踪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承担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备案、上报审批和申报核准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和重大装备技术研制工作;负责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研究新型工业化、县内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式的发展趋势和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六)政策法规股
承担工业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商务和粮食行政执法战略课题,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招商、商务、粮食、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草案,拟订企业改革工作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和普法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七)粮油管理股
拟定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粮食收购许可的有关工作;监督执行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承担协调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负责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承担指导和引导社会多元主体和国有粮食企业搞活粮食流通工作;拟定粮食行业发展、粮油产业化发展及粮油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业化经营和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承办实施粮油流通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粮油储备宏观布局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县内储备粮的总体布局、规模、收储和动用储备粮建议;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地方储备粮的管理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八)煤炭管理股
研究提出煤炭工业发展、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以及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审查煤炭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负责组织制定煤炭行业规章、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组织、指导煤炭行业贯彻实施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煤矿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掌握和分析煤炭工业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为煤炭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全面推动煤炭行业技术进步。负责煤炭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依法整顿和规范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依法对煤炭行业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煤炭行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队伍的建设;指导协调全县煤炭行业的法制工作。为煤炭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服务,协调产销关系。负责行业内部证照的年度检审工作,协助矿管部门确定煤矿开采范围和处理煤炭资源纠纷。组织实施重大煤矿建设,负责煤矿项目选择,参与制定供煤方案,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和审查,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业规费的收缴,并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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