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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中共淮安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调查报告的通知
(淮发〔2011〕31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部省属驻淮单位党组(党委),市各重点企业党委:
  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调查报告》转发给你们,希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淮安市委
2011年9月20日

关于全市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近期,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合组成调查组,就《城乡规划法》在我市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先导作用,城乡规划体系日趋完善,规划设计水平明显提高,规划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对加快市中心城区及全市城乡建设步伐,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规划的法律意识。《城乡规划法》颁布施行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各级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2各类新闻媒体,通过会议、电视讲话、现场咨询、公众问答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如洪泽县在全县开展了《城乡规划法》进机关、进社区、进课堂、进集镇、进中心村、进建筑工地等“六进”宣传活动;盱眙县将《城乡规划法》纳入全国普法宣教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规划、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二)注重城乡统筹,规划体系日臻完善。一是高起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市、县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全方位进行了新一轮总规修编。二是规划成果逐步显现。中心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达到了全覆盖,各县也相继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了居住、环保、公共设施、历史文化名城等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城市道路红线、绿化绿线、河道蓝线、文物紫线、市政黄线、电力黑线等专项规划。三是深化产业布局规划。重点推进五大千亿元产业的集约、集聚、集中发展。市经济开发区及楚州、淮阴、清河工业园区“四区联动”,整合现有土地资源,较好地解决了工业和城市发展用地。四是深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目前我市“公、铁、水、空”立体交通在规划指导下初步形成,促进了交通枢纽地位的确立和提升。五是进一步优化城市核心商务功能区及重点地段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水渡口中央商务区、淮海广场中心商业区、钵池山公园、中洲公园、里运河两岸、淮海南路两侧等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主要街道、重点地段的夜景规划设计。如楚州区按照建设“文楚州、景楚州、金楚州”的要求,加强特色城市经典规划研究,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了近30项门类齐全、内涵丰富的城市专项规划。目前,从城市总体规划、镇村规划,到各个领域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事关淮安长远发展和城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设计成果已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为建设受人尊敬,令人向往,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提供了规划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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