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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4.深入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对企业经管者的普法重在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要加强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把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要扎实推进广大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外资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
  5.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对农民的普法重在增强其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宣传与农村改革和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工程。要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着力提高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法律素质。要健全完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队伍,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的做法,不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基层各类创建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6.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校(站、点),依托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周”活动,完善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机衔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帮助流动人口合法有序融入当地社会。
  四、分工和步骤
  1.分工: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执行《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结合各自职能,明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2.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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